連動債爭議案件之處理現況
金管會表示,為有效處理連動債相關爭議,維護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已主動要求銀行應協助客戶主張權益,提供諮詢服務及受理申訴,並建立連動債爭議案件評議機制。鑑於當事人雙方直接協調溝通,最能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金管會對連動債處理原則,係秉持最有利、最有效方式積極促成雙方和解,金管會所採取之相關措施如下:
一、 經金管會提出雷曼連動債九項爭議態樣後,各銀行目前每週約以400餘件和解速度,正加快和解案件進行。截至98年5月1日止,經各銀行自行篩選符合9項爭議態樣及非九大態樣之案件數約8千餘件,其中各銀行已與投資人協商和解約5千餘件,佔擬和解案件之比率約為66%。又相關銀行對於受託投資97年9月1日後發行之雷曼連動債,對提出和解者,銀行已全部與客戶完成和解。
二、 對於爭議案件較多或受託投資連動債較多之銀行,金管會並進行專案檢查,倘銀行對金檢結果,仍有多項檢查缺失尚未改善,或處理符合爭議態樣之連動債爭議案件而與客戶達成和解之件數未臻理想,金管會將對於該等銀行各項業務申請案件暫不予核准,俟金管會認可該等銀行處理連動債爭議案件之處理情形後再議。
三、 金管會並成立專案小組由專人直接檢視申請評議案件有無銀行之疏失,若有缺失則直接函請銀行與客戶和解,若和解不成,則將檢視結果提供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之參考。
金管會並表示,外界亦十分關心連動債透過評議機制處理之進度,故金管會已多次與評議委員會溝通討論。而評議委員會為使連動債申請評議案件能有效處理,業整理爭議案件爭點彙編與建立一致性補償成數基準,並採取其他相當措施,以加速連動債評議案件之整理與評議,以符合外界期望。
金管會表示,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業已完成大量進行評議工作之基礎準備工作,未來應可順利完成評議工作。另為使外界能充分知悉評議進度,未來評議結論亦將依銀行別對外公布。
最後更新日期:中華民國 98 年 05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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