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 星期二

北市補助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自3/1起開始受理申請

為推動友善托育職場,北市勞動局辦理托兒設施(措施)補助,歡迎北市轄內各公私立機關或機構雇主,符合「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之申請條件者,自本(102)年3月1日起踴躍向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請。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凡登記設立於臺北市之公私立機構或機關雇主,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者:



1.以自行或聯合方式在本市設置托兒服務機構並完成立案。

2.受僱者子女在立案之托兒服務機構受托,雇主提供受僱者托兒津貼補助。



另補助額度如下:



1.托兒設施:

(1)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臺幣30萬元。

(2)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每年最高新臺幣10萬元。

2.托兒措施:每年最高新臺幣5萬元。



北市勞動局梁蒼淇科長表示,102年度受理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作業期間為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規定、申請書表請逕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址:http://www.bola.taipei.gov.tw)網站下載,或電洽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分機7010林小姐洽詢。



另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指出,目前北市企業提供員工托兒服務類型仍以托兒措施為主,如與托兒服務機構簽訂托育合約或由雇主提供員工托兒津貼。雇主若欲自行設置托兒服務機構應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立案登記;員工將子女送至托兒服務機構亦應確認為立案機構,方能保障子女安全。雇主如欲設置托兒服務機構,設置托嬰中心部分,可逕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洽詢;設置幼兒園部分,可逕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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