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1日 星期四

國人國內外旅遊投保旅行平安險應注意事項

國人國內外旅遊投保旅行平安險應注意事項
春節假期期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關心國人,特提醒國人旅遊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表示,今年春節假期長達9天,國人除了旅遊行程的規劃、旅遊資訊的蒐集、各項旅遊用品的準備之外,建議事先購買旅行平安保險,讓在旅遊期間能享有完善的保障。消費者除可事先透過保險公司各種通路購買外,出國時尚可於出發前直接在機場保險櫃臺辦理投保,並在投保手續完成後要求保險公司依消費者所留的地址寄送保單,手續可說是相當快速與簡便。
新修正之保險法第107條及同法第135條雖限制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投保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險)商品,15歲以前購買之保險商品不能含有身故給付,惟消費者仍可透過購買提供殘廢或傷害醫療保障之傷害保險、旅行平安險作為相關意外風險之保障。另因健康保險未準用保險法第107條,故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亦可投保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等健康保險商品,以移轉海外旅行期間突發疾病相關風險。據產、壽險公會統計,已有多家人壽保險公司及產物保險公司配合新法修正完成傷害保險、傷害醫療保險及旅行平安險等相關保險商品之設計或變更,並已於新法生效後陸續開始銷售,以繼續提供未滿15歲未成年人意外殘廢及意外醫療給付之保險保障。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為避免在國內外旅遊受傷或生病就醫造成龐大醫療費用支出,國人可視需要安排傷害或疾病之醫療保障。目前保險公司對旅遊期間醫療之需要,多有提供傷害醫療及海外突發疾病等附約供消費者選擇附加,有些甚至與國際急難救助組織合作,提供接送回國就醫的服務,可以使消費者獲得更全面性的保障,若在國外就醫,應保留醫療收據以作為申請理賠之用。此外,對於部分信用卡刷卡付團費提供「刷卡送旅遊險」的措施,應事先了解其保障範圍是否僅限於搭乘定期航班之公共交通工具而並未包括旅遊全程,以避免發生理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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