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與福海、海洋風電公司定約 預計104年完成4架示範機組
帶動金融服務、離岸施工運維產業供應鏈 創造龐大綠領工作機會
我國風力發電即將邁向下一個新里程碑!經濟部能源局在10/28上午舉行「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案」簽約儀式,由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與兩家離岸風電示範獎勵案民間業者(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簽約,並正式宣告「離岸風電示範獎勵案」啟動,從此臺灣風力發電由陸地延伸至海洋。兩家業者預計在104 年前各完成2 座單機容量 3,000 瓩以上離岸風力發電系統。
為加速推動離岸風電、打造綠色能源經濟,經濟部於101年12月27日依「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規定評選出由「福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及「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獲選得受示範獎勵資格。福海公司籌備處由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永傳能源公司及世紀鋼鐵公司共同發起,計劃在彰化縣芳苑鄉外海11公里,水深25至40公尺處設置30架風力機,形成總裝置容量達108 MW的離岸風場;海洋公司籌備處之發起人上緯公司投入風力機葉片材料多年,並成功打入全球風力機葉片材料供應鏈,在全球風電產業鏈中扮重要的角色,其計劃在苗栗縣竹南鎮外海1至5公里,水深5至30公尺處設置30架風力機,形成總裝置容量達108 MW的離岸風場。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指出,推動離岸風電的效益可從經濟及環境兩層面來看。以經濟層面而言,離岸風電的發展可帶動臺灣風電相關產業及金融業投入。離岸風場的成功開發,牽涉多元層面,除了風場開發商投資外,還需要金融機構提供專業融資服務,而設備及海事維運廠商更可形成離岸風電產業供應鏈,不僅增加產值,更可為臺灣創造龐大綠領工作機會,提升臺灣的經濟競爭力。
杜紫軍也強調,從環境面看,發展離岸風電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離岸風場的發電效率相較於陸上風場為佳,因此每1 MW的減碳量也較高約為2,000噸,初步估計台灣擁有6,000MW的風場潛能,若全數完成開發,每年將可減碳1,200萬噸,其減碳效益居所有再生能源項目之冠,且能有效協助臺灣達成減碳目標。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將全力協助各示範獎勵案之順利進行,以啟動我國離岸風能市場開展,未來更將透過區塊開發模式進行推動,以每年新增 300 M W 離岸裝置容量的開發速度,推動大規模深海風場開發,以逐步達到 119 年累計裝置容量 3,000 MW 之推動目標,與陸域風力機合計將設置超過 1,000 架風力機,總裝置容量約占再生能源總設置目標 33 % 以上,可望成為國內電能替代最主要來源之一,促使臺灣綠色能源邁入新紀元,逐步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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